当前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严重,为了减缓并最终扭转这一趋势,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其中目标3是到2030年保护至少30%全球陆地和海洋的“30X30”目标。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有设立保护地(PAs)和其他有效的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OECMs)两种方式。对于许多国家,特别是中国,由于人口众多且要发展经济,将30%的土地面积划定为传统意义上的保护区是有困难或不可能的。但我国目前还没有正式划定的OECMs。生态环境部预计,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公约》意义上的保护地将包括我国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约18%的土地面积。因此,需要额外划定12%的土地作为OECMs,以实现30%的目标。
为了平衡城市化、粮食生产和自然保护之间的矛盾,我国自2017年实施了“三区三线”制度,“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而“三线”则是划定这些空间的红线。生态空间是一个主要保护野生动植物并确保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空间。生态保护红线(EPRLs)包括现有和规划的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PAs(图1),以及重要湿地和湖泊、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生态廊道等)、水土保持区、沿海地区和海洋生态区(红树林、珊瑚礁分布区等)以及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各种其他区域。至2023年底,我国31.7%的土地面积已被纳入EPRLs。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恢复生态学团队任海研究员等发现,我国的各类PAs已经就地保护了约75%的受威胁植物物种,若将我国已划定的EPRLs中,那些对生物多样性很重要但不在现有或规划的PAs内的约12%的区域划作OECMs,则可以保护额外大约20%的受威胁植物。这样的话,只有约5%的受威胁植物和一些受威胁动物生活在EPRLs之外,只需通过迁地保护即可实现受威胁动植物的全覆盖,实现效率最大化。
当然,将EPRLs内对生物多样性足够重要的部分划定为OECMs还需要符合国际标准,任海等建议我国要加快OECMs的主流化,明确国家一级的认定机构和程序,制定适应性标准和管理指南,以识别EPRLs内潜在的OECMs,加强生物多样性管理目标,促进跨部门合作和多方利益相关者治理,协调自然生态空间的多种功能,以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性。此外,还建议中国多样化的自然圣地也可以作为OECMs的重要潜在地点。
研究指出,通过这种方式,中国可以在2030年之前建立一个以国家公园为主体、OECMs为补充、EPRLs为基础、森林、草原、湿地、沙漠和海洋等重要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区为支撑的就地保护体系,确保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关键区域得到保护,从而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愿景。
相关研究成果已于近期发表在国际生态学主流期刊Trends in Ecology & Evolution(《生态学与进化趋势》)(2024年生态学领域排名第一,影响因子17.3)。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生态与环境科学研究中心的任海研究员为论文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西双版纳植物园的Richard Corlett研究员、英国皇家爱丁堡植物园 Stephen Blackmore研究员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欧阳志云研究员作出了重要贡献。研究得到了广东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旗舰项目资助。论文链接:https://doi.org/10.1016/j.tree.2025.06.014

图. 生态保护红线图内中国潜在的其他有效的基于区域的保护措施区域和保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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